登記申請剩餘名額公告
自即日起我們將不再受理登記,2009年度打工度假申請的相關辦法預計於2009三月中公佈。
申請準備文件
未來想要申請通知的朋友,請您依以下的規定準備文件。
申請文件 (請依順序排好申請文件,不須裝釘)
文件(一): 護照
護照須有18個月以上的效期。
文件(二): 填妥的打工度假簽證申請表格
文件(三): 個人簡歷表格
文件(四):醫療保險
請依個人保險狀況選一填寫 並附上保險證明文件)
文件(五):中文戶籍謄本及家庭成員表
- 請繳交三個月內申請之個人戶謄
- 請填寫家庭成員表:家庭成員表格下載
文件(六):財力證明 - 新台幣14萬元以上
只接受申請人名下之財力證明。財力證明可包含新台幣或外幣的定、活期存款、基金及股票投資等。若證明為活期存款,請影印存褶(最近3個月內的交易紀錄)及存摺封面(戶名及帳號頁)
*請注意: 所有臨時轉入申請人名下之金額均須出示轉帳證明證明來源 - 匯款人之存摺封面影本及內頁轉帳至申請人名下帳戶之紀錄
文件(七):胸部X光體檢報告(NZIS1096)
送件時不須繳交X光片,只要交體檢報告表即可。如有體檢問題,將會再求補交X光片。
文件(八):簽證申請費用NT$3,150。
簽證費付款方式
為避免繳費作業發生錯誤,請您注意下列關於繳交簽證費用之說明並確實配合:
- 臨櫃送件 - 一律以現金付費。
- 郵寄送件 - 一律以信用卡付費,不接受現金。
信用卡授權書下載
遞交申請時間:為分散工作量,將採分批收件制:
郵寄送件時間:7 月18日之前寄件
注意事項:
- 送件請以A4大小信封郵寄。
- 回郵信封請使用郵局快捷信封,填寫地址並貼好郵票。台北基隆地區快捷郵資80元,其他地區120元。
- 若您居住的地區無郵局快捷服務,回郵信封請貼足掛號郵資。
親自(含代理人)到櫃台送件: 7 月21日至7月22日; 下午2:00 - 4:00
郵寄收件確認:
收到郵寄的申請案件後,我們會以Email寄發確認信函。
處理時間:
若文件審核沒有問題,我們預計在7月30日處理完您的申請案件。
急件處理:
如果您必須於7月30日之前出發,請您出具機票證明。我們會以急件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