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須知

申請資格

  1. 在台灣設藉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;
  2.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度假,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,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;
  3. 申請案件時,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﹝足﹞歲;
  4. 無子女同行;
  5.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(詳情如下);
  6.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(詳情如下);
  7.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;
  8.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。

必備文件

  1. 三個月內有效之中文戶籍謄本正本及家庭成員表
  2.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
  3. 醫療保險聲明書以及有效醫療保險證影本(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)。
  4. 財力證明(僅接受存摺影本)
    a. 已購買機票者:除機票正本外,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$100,000之存款證明
    b. 未購買機票者:請出具銀行存款餘額至少為NT$140,000之存款證明
  5. 二吋照片一張
  6. 填妥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書(請點這兒下載表格)
  7. 簽證費(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)
  8. 胸部X光體檢 (自2005年4月4日起,胸部X光體檢為新增必備文件), 請點選這兒至指定醫院
  9. 填妥之個人簡歷

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付款, 並附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